冷水江高级技校

申报条件要求

作者: 来源:原创发布时间:2013-06-13

高级工申报条件: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申报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:
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,从事本职业工作累计15年以上;

2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

3、大专毕业生已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
技师申报条件: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申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:
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或累计17年以上者;

2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15年以上,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者;

3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或累计12年以上,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后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
4、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
5、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;

6、相关专业高级技工学校、高等职业院校或以上学历,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

高级技师申报条件: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:
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7年或累计19年以上,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者;

2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15年以上,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后,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
3、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
4、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;

5、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现从事本职业一线生产(经营)工作者。